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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分割有时间限定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4-28 10:44)    点击:167

遗产分割有时间限定吗?

 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,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。

  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。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,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,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。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,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,推定长辈先死亡;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,推定同时死亡,彼此不发生继承,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。

  继承的房屋进行交易,就已经不是继承的事情了,而是先继承之后再进行交易,所以要按照普通的房屋交易事项对待,所以相关的税费都要缴纳。即无论房屋来源如何,进行交易的时候都应该缴纳相应的税金。

  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,具有重要意义:

  1、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。

  2、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。

  3、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。

  4、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。

  5、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。

  6、它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,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,从继承开始之日起,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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